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慧林 |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21MA758EP48Q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黎明路贺家寨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6
(2024)青0121民初1714号
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纵横实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3-06-12
(2023)青0121民初2469号
排除妨害纠纷
蔡**
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林草罚决字2025第4号
未批先建,擅自占用草原,改变草原用地性质
1、责令恢复草原植被2、并处罚款47063。61元
47063.61元
大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04-03
2
宁生罚﹝2024﹞2-18号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取得《关于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大生建管〔2023〕46号),2024年8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630121MA758EP48Q001X,有效期至2029年8月7日。建设有一座砂石生产车间,生产工艺为将砂土、石料等原料运输至砂石加工车间,经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加工成石子及水洗砂,配套有一台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厂区内露天堆存2500M3左右易产生扬尘的砂石原料(砂土、石子等),未采取苫盖措施、未入棚密闭。与你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营运期砂石料堆放在封闭式库房内”不符,与排污许可证中(三)无组织排放许可条件:物料料场应采用封闭、半封闭料场(仓、棚、库),或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挡风墙,或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防风抑尘网、挡风墙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要求不符。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证据一:10月28日执法人员对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制作的《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10月29日调查取证时制作的《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询问笔录》1份、10月28日拍摄的现场照片2份、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复印件1份、环境影响报告表复印件(部分内容)1份、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排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部分内容)1份。主要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1份。主要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执法人员执法资质。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23
3
宁生罚20232-14号
2023年9月10日,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具体为: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已建设完成3条砂石生产线,设备已安装完成,封闭式车间正在封顶棚彩钢,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已建设完成,正在对生产线封闭车间进行建设。以上事实有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西宁市大通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零贰拾壹元陆角柒分
21021.67元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