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希悦宾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801MA79GMXQ8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辖区建国北路西一巷10号晨光力源苑9栋2层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1
(2025)新2801民初7252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市希悦宾馆
冉**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药化械监处罚(2023)357号
2023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辖区建国北路西一巷10号晨光力源苑9栋2层01号的库尔勒金希悦宾馆客房洗浴间及存放物资的库房货架上摆放有:1、园花洗发露3支,生产企业为: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生产日期为:2022/09/06,净含量:20g,保质期:3年,产品执行标准编号:苏G妆网备字2014001466、外包装标有“贵宾专用”字样;2、园花沐浴露60支,生产企业为: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生产日期为:2022/09/06,净含量:20g,保质期:3年,化妆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苏G妆网备字2014001465,外包装标有“贵宾专用”字样。上述两产品通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核查,实际产品与备案产品信息不相符。经初步审查,该店所经营的上述化妆品未备案。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上述两种未备案普通化妆品。
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