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欣卓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书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JQFPP4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街道金松路1855号2栋5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市监处罚〔2023〕180号
经查明:当事人诸暨市欣卓服饰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8月13日,以1.7元/双的成本生产了2840双规格型号为25-27cm的猫人舒适精梳棉休闲男袜,以2元/双的价格将上述猫人舒适精梳棉休闲男袜销售给了杭州幸百贸易有限公司,并为其代发货给客户。2022年7月1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杭州中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幸百贸易有限公司于京东商城上开设的“猫人Miiow内衣服饰旗舰店”里购买了10双标称生产者为诸暨市欣卓服饰有限公司的规格型号为25-27cm的上述猫人舒适精梳棉休闲男袜送检。2022年10月27日,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出具了上述猫人舒适精梳棉休闲男袜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1422070745003),具体为:检测项目:纤维含量(%),技术要求:明示:棉74.1 聚酯纤维23.4 氨纶2.5,允许偏差:0(含量100时) ±5(10<含量<100时) ±3(含量≤10时) 不得为0(含量≤3时),实测结果:结合公定回潮含量:脚面/袜底:62.1棉,35.7聚酯纤维,2.2氨纶,单项结论:不符合。检验结论:经检验,纤维含量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中的FZ/T73001-2016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本局于2023年2月9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于2023年2月9日被本局查获。截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已将上述2840双猫人舒适精梳棉休闲男袜销售完毕,共计货值金额5680元,违法所得852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纤维含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52元。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