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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精之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庞丽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E9UP512P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县牧羊坪8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秀山市监处罚﹝2026﹞516号
1.当事人主体资格事实。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5年1月14日,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41MAE9UP512P,住所为重庆市秀山县牧羊坪8号(自主承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法定代表人为庞丽,经营范围中有“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茶叶制品生产”等;办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450024150644,生产地址: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牧羊坪8号,食品类别:茶叶及相关制品,有效期至2030年5月11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载明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名称“代用茶”,品种明细“1.果实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分装)”。2.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事实。经查,本局执法人员2026年3月19日现场检查时2名正在从事黄精生产加工(清洗、蒸制、晾晒)的员工,现场不能提供出有效健康证明,2026年5月9日经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伍腾进行询问调查,其陈述上述两名员工因才入职,还未办理健康证明。3.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明细为“果实类代用茶(分装)”,不包含黄精类食品的生产加工;2026年3月19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从事黄精生产加工,且无法提供相应资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其生产的“九制黄精”成品共计13.11kg(含黄色包装袋散装产品540袋、每袋10g,绿色包装袋散装产品131袋、每袋10g,预包装产品19袋、净含量200g、生产日期2026/01/10,预包装产品13袋、净含量200g、生产日期2025/11/17,以及空包装袋18个);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伍腾在询问调查中陈述,其自2025年11月起在分装业务之外自行开展黄精的清洗、蒸制、晾晒等试生产活动,共收购原料黄精66kg(单价12元/kg),至检查时投料加工生产出来的成品,部分成品被内部员工带走,剩余库存13.11kg已被全部扣押,上述产品还未对外销售,也未制定销售价格。4.关于案涉产品“九制黄精”的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的计算。因本案中,当事人生产加工后的黄精因被其员工拿走一部分,总生产重量无法获取,故货值金额应以当事人被我局扣押的黄精成品计,但当事人未销售涉案产品,无法获取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生产加工540袋黄色包装袋装“九制黄精”成品(净含量:10克/袋)、19袋“九制黄精”(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6/01/10)成品、13袋九制黄精”成品(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5/11/07)、18个包装袋、131袋绿色包装袋装“九制黄精”成品(净含量:10克/袋)、18个空包装袋。(以上成品黄精共计重量13.11kg,不含包装);3、警告。
55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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