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苏尼特右旗特牧仑食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志坚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24082164091H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工业园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右市监处罚〔2025〕034号
经我局现场核查,涉案食品只给这家公司订单的生产了,原因是包装完牛肉干未进行调保质期限期日期导致实际保质期与生产日期和限期时期不符的问题,实际保质期6个月,封口处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16日,保质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经核查该批次已售完。2025年11月13日经请示局领导批准,此案开始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1月24日案件调查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1500.00元
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2
(苏右)应急罚﹝2025﹞6号
2025年6月27日,苏尼特右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苏尼特右旗特牧仑食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且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
以上事实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212条裁量阶次A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苏尼特右旗应急管理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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