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洪水广志新农便民连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鸿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29MA0JL5F91F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武乡县洪水镇广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洪罚字[2023]55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收购商品未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5月25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2023年6月2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两次检查均未对收购商品明码标价的违法事实。
2、武市监洪责改〔2023〕2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3、2023年6月2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收购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事实的确认。
4、经营者李鸿飞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5、武乡县洪水广志新农便民连锁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武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