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讷河市鑫大福源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邵春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9YBQ32Q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长发镇农村信用社正对面路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79号
经查,当事人自2009年2月20日开始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为个体经营。2026年5月11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处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有消费者在当事人店内散台用餐,点菜单显示就餐3人,下单菜肴6份,消费258元,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消费者已用餐完毕并离席,餐桌上仍存在大量未食用完的菜肴,存在明显的食品浪费。执法人员针对上述情况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5月19日,执法人员对上述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在店内墙上张贴了“适量点餐、拒绝浪费”的反食品浪费消费提示语,但在店内消费者已就餐结束后的散台餐桌上仍摆放较多未食用完的菜肴,点菜单显示就餐4人,下单菜肴4份,消费215元,仍存在明显的食品浪费情况,当事人未能完成整改。 现查明,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在明知本店菜量的情况下,为获取更高利润,以消费者所点菜肴不够吃或者推荐本店特色菜为由,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在就餐结束后未提醒打包处理,导致消费者超额下单后造成一定程度的食品浪费。在我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我局立案调查期间,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6日对当事人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落实反食品浪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未再发现食品浪费现象。
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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