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金煌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564319324U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5〕00037号
涉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五香肉粉松和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罚款金额1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元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8
2
大市监处罚〔2024〕00051号
2023年1月1日,你公司与盐城市大丰区金煌食品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该厂加工肉松产品系列,合同约定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当地质监部门检测合格的相关资料,委托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11月30日,本局依法对盐城市大丰区金煌食品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在该厂炒松间南侧的操作间的操作台上发现1桶已拆封使用的复配着色剂[商品名:红色素(辣椒红)(油溶),生产日期2022年7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和1袋已拆封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粉剂(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5日,保质期24个月)均已超过保质期。上述复配着色剂[商品名:红色素(辣椒红)(油溶),生产日期2022年7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为该厂于2022年拆封,上述复配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粉剂(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5日,保质期24个月)为该厂于2023年上半年拆封使用,自产品拆封后至本局2023年11月30日检查时均正常用于生产加工。2023年11月11日,该厂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复配着色剂[商品名:红色素(辣椒红)(油溶)]和复配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粉剂生产了3锅烘焙肉松(30箱,12.5kg/箱,合计375kg),2023年11月30日,该厂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复配着色剂[商品名:红色素(辣椒红)(油溶)]和复配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粉剂生产了1锅烘焙肉松(10箱,12.5kg/箱,合计125kg),生产成本均为1263.1元/锅,生产成本合计为5052.4;2023年11月29日,该厂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复配着色剂[商品名:红色素(辣椒红)(油溶)]生产了4锅酥松,2023年11月30日,该厂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复配着色剂[商品名:红色素(辣椒红)(油溶)]生产了2锅酥松,生产成本均为1263.1元/锅,共生产了751kg,生产成本合计为7578.6元。上述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共生产加工的40箱烘焙肉松(500kg)和751kg酥松均为你公司委托该厂生产加工,生产后均未销售,生产成本合计为12631元。
罚款金额63,155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63155.00元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6-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