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沙雷永清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永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27MA6LFM1N3L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漠沙大道集贸市场商住楼8幢1、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平县局烟处〔2025〕第25号
经调查查实,当事人漠沙雷永清商店(经营者:雷永清)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530427180670,有效期自2021年01月20日起至2026年01月20日。漠沙雷永清商店(经营者:雷永清)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30427MA6LFM1N3L,属合法有效卷烟经营户,供货单位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新平县分公司。该批查获的4个品牌14条卷烟(肆个品牌壹拾肆条卷烟)为当事人漠沙雷永清商店(经营者:雷永清)所有,但涉案卷烟识别码与当事人漠沙雷永清商店(经营者:雷永清)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不一致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来源证明。2025年06月12日经对经营者雷永清进行询问调查,证实涉案卷烟是现场负责人雷成在水塘镇的一个摊位上购买的。雷永清将涉案卷烟放在铺子里伺机进行销售。案发时尚未出售,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对当事人漠沙雷永清商店(经营者:雷永清)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价值总额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元整(¥1260.00元)8%的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壹佰元捌角整(¥100.80元)上缴国库。涉案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
100.80元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