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惠每家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帮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32MABP52563A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新津区五津街道温州路201号、203号、205号、207号、2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新津市监处罚〔2025〕8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5月26日起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新津区五津街道温州路207号、209号从事日用品等经营活动。\n2024年8月初,当事人以2.5元/袋的价格购进了规格为50只/袋 180ml的时尚塑杯5袋,销售价格为7元/袋。\n2025年4月23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上述时尚塑杯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基数为5袋,抽样数量为3袋(含1袋备样)。\n2025年7月16日,我局收到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上述时尚塑杯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SCLG03202500543),报告显示如下:\n检测项目\t单位\t技术要求\t检验结果\t单项判定\t检验依据\n容积偏差\t%\t不大于5\t-13\t不合格\tGB/T 18006.1-2009 6.3\n负重性能\t%\t不大于5\t65\t不合格\tGB/T 18006.1-2009 6.8\n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容积偏差、负重性能不符合GB/T 18006.1-200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n2025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除备检封存的时尚塑杯外,已无同批次同规格的产品。当事人称除抽检带走及封存的备检时尚塑杯,其余已销售完毕。\n根据抽样单所示,当事人所售上述时尚塑杯违法所得为(5-1)×(7-2.5)=18元,货值金额为:35元。
1.没收涉案时尚塑杯1袋;2.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大写:壹拾捌元整);3.罚款:54.25元(大写:伍拾肆元贰角伍分整)。以上合计罚没款:72.25元(大写:柒拾贰元贰角伍分整)。
54.25元
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