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根河市大脚丫养生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莉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5MACR9UDG8X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东街道根河市农贸楼7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根河市监处罚〔2025〕18号
经查,2025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经营的根河市大脚丫养生店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店经营使用的109瓶益福轻通络保健散(生产日期:2023年5月6日,有效期至2025年5月5日)上述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未下架。根据检查情况和当事人自述, 益福轻通络保健散是当事人2023年6月份在浙江益拿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2023年7月当事人在根河开店,当事人把益福轻通络保健散从山东德州老家带到我店,由于最近没有使用,产品一直放在货柜里,当事人疏忽大意了没有及时处理。益福轻通络保健散可以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报告。进购票据是由于进购时间太长了,保管不当丢失了。上述产品超过失效日期后没有顾客使用过。也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无使用记录,无证据表明当事人在上述产品超过使用期限后使用过,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执法人员查询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未受过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1635.00元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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