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视远惟明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琳 | 注册资本:122.495133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3020945697588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1幢2层2005单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朝市监处罚﹝2023﹞5320号
一、当事人存在涉嫌涉嫌在其微信公众号(视远惟明·惟视眼科)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查,当事人员工于2023年5月26日上传了“1.作为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县级的散光手术矫正示范中心;2.五莲县中医医院申加华教授;3.青岛眼科医院代云海教授;4.日照市中心医院吕慧验教授;5.五莲县中医医院高敏教授;6.日照市中医医院景传宝教授;”该文案由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由当事人排版发布,上传到微信公众号上,故认定为当事人为广告发布者。 又查,上述广告是当事人员工于2023年5月26日上传到微信公众号上的,其文案由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因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广告费用的发票,故认定为无广告费无法计算。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