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横林镇陶潭徐展百杂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展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090570356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天门市横林镇陶潭村4组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5〕73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12月30日开始在天门市横林镇陶潭村4组28号从事百杂、食品经营活动,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从天门华西农贸城以每包3.5元价格购进20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保质期为6个月的“三只松鼠”牌焦糖味瓜子食品,购货金额共计70元,当事人以每包5元的价格销售了17包“三只松鼠”牌焦糖味瓜子食品,销售金额共计85元,库存3包待售,货值金额15元,至2025年6月1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限。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见证和确认下对过期的3包“三只松鼠”牌焦糖味瓜子食品进行了拆毁,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提供销售记录,无法确定食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上述两种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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