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华达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鑫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203MA55X8Y17B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水坑桂福街33号首层1卡商铺(住改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鼎市监罚〔2023〕280号
经查明,至2022年11月21日止,当事人已经搬离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并且,当事人也未按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同时,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也未向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另查明,我局于2022年7月14日在鼎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作出公告,要求未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企业,必须于2022年7月29日前报送。但至立案时止当事人仍未履行。
一、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1-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5-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