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蒙冀香油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永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2MA0PBUK33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永巨办事处市防疫站85号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红市监处罚〔2024〕184号
2024年8月8日,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红山区蒙冀香油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经营者不能提供健康证明,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赤红市监责改〔 2024 〕YJ001号),责令其在2024年8月14日前改正。2024年8月15日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仍然存在上述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
罚款500元
500.00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6
2
赤红市监处罚【2023】第267号
2023年10月12日,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巨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红山区蒙冀香油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经营者刘永山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从事食品制售经营活动,责令其立即改正,2023年10月17日检查时发现仍然存在上述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
罚款500元。
500.00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