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鑫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691133792K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薛家湾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4
(2025)陕0602民初485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于**
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3
(2024)陕0103民初2558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西安睿盛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鄂尔多斯市蒙进能源有限公司,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3
2023-08-17
(2023)陕0602民初620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杨**
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4
2023-05-25
(2023)陕0602民初3773号
合同纠纷
余**
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5
2021-09-29
(2021)陕0602民初6362号
合同纠纷
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6
2019-11-06
(2019)陕06民终1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张**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23
(2015)西中执民字第003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国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杨**
执行文书、拍卖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14
2022-10-13
(2022)豫14民辖终2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陕西省物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刁**、杨某林等民间借贷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3-09-22
2023-06-08
(2023)陕0602民初437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孙**、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1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10
2023-03-03
(2023)陕05执恢24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星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杨**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3-03-10
2023-03-03
(2023)陕05执恢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星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杨**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23-03-10
2023-03-03
(2023)陕05执恢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星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杨**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11
2021-11-16
(2021)陕01执异1244号
保证合同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陕西省物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2-26
2020-12-15
(2020)陕0602执恢502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黄**与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9-26
2020-06-19
(2020)陕0113执34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林**与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杨**、张平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9-26
2020-06-19
(2020)陕0113执3458号
借款合同纠纷
林**与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杨**、张平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9-07
2019-07-29
(2019)陕0602民初35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与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0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陕煤六罚〔2025〕313-1号、313-2号、313-3号
1.查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上传至陕西省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2025年11月17日4时24分4秒主要通风机停机导致井下停风,30103备用采煤工作面风速传感器、30104备用采煤工作面风速传感器数值均无波动,风速传感器无法监测安装地点真实数值,矿井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2.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查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上传至陕西省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2025年11月7日9时29分6秒,因监测监维护工白文涛标校时未按照矿井制订的《瓦斯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导致30103备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12-T0超限报警1次,持续时长2秒,最大值1.51%;查矿井30106回顺掘进工作面迎头工业视频,显示在2025年12月19日0时支护工王杰违反矿井《30106回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站在铲车车斗内进行作业,且未系保险带。
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0),警告
58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1-04
2
延区市监处罚﹝2025﹞10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5月1日开始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方便员工就餐,在公司综合楼临时开办职工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矿上20余名管理人员提供一日三餐服务。截止2025年5月30日营业额7651元。当事人一周采购一次食品原材料,2025年5月28日共计采购食品原材料1379.44元,已用于5月28日和5月29日的一日三餐及5月30日的早餐,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职工灶库房和操作间剩余食品原料按照原料进购价款计算,操作间剩余食品原料按照原料进购价款计算,食品原料及半成品货值金额752.5元。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行为中所涉及的总货值金额为8403.5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7651元; 二、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7
3
陕煤安监三罚﹝2025﹞18013号-18016号
1.技术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作业规程编制审批把关不严,如《中央变电所、水泵房及安全通道掘进作业规程》中巷道断面图不全,应附4个巷道断面,实际仅附1个断面图,缺少掘进工作面断电控制图,未明确巷道为煤巷或半煤岩巷道;2.安全管理人员未持续保持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水平,4月23日现场抽考4名安全管理人员,地测副总李某某、通风副总张某某2人不及格,考试成绩分别为68分、69分;3.煤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井下中央变电所回风通道工程未编制作业规程已施工10米;4.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要求技术员、技术主管、机电副总检查巡检频次分别为每月15次、8次、2次,经查阅巡查记录,均未按要求频次巡查;查阅中央水泵房交接班记录,该岗位经常性空岗;5.检查时,103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处皮带跑偏,摩擦皮带架;6.主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上分接主运大巷一部胶带输送机负荷;7.井下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辅运大巷末端约900米巷道未设置照明灯,也未安装反光标识;8.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发现矿井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等内容,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工作;9.矿井签订的供电协议中,两回路供电线路供电容量均为1600KVA(满足当前需要),任一回路不能负担矿井的全部负荷。矿井地面变电所安设两台低压变压器,一回路容量为1250KVA,二回路容量为400KVA,二回路不能担负地面空气压缩机、空气能等全部负荷;10.永久避难硐室掘进工作面断面是直墙圆拱形,使用的机载液压支护为平面型支架,现场未按作业规程要求采用其他临时支护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警告
196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05-06
4
陕煤安监三罚﹝2024﹞18052号-18054号
1.安全设施检查维修不到位,现场检查时发现回风大巷7#顶板离层仪被喷浆体覆盖,无法观测;2.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在工作面迎头吊挂3组压风、供水施救装置,现场仅设置2组;3.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及搭接处未安装照明;4.现场测试,回风大巷700m处安装的喷雾降尘装置有2个喷头堵塞,无法正常使用;5.30102备用工作面回风顺槽口50米范围内、距回风立井井底100米范围内巷道顶板破碎,浆皮开裂,未加强支护;6.现场实测,距回风立井底150米巷道风速达到8.1m/s;7.总回风巷有3道永久密闭未留设放水孔、观测孔和措施孔;8.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永久支护采用锚网喷支护。检查时,喷浆施工点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为300m,作业规程规定不得超过150m;9.矿井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物料,巷道和路面未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号;10.2024年8月13日在主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模拟甲烷传感器断线故障试验,人员定位系统未发出报警,安全监控系统未自动与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应急联动功能;11.运输大巷二部胶带输送机机头导向滚筒皮带与下皮带摩擦,机尾防护罩与皮带摩擦;12.运输大巷二部胶带输送机机头处消防沙箱内仅覆盖表面一层沙,下部为石子;13.1.井下中央变电所向1号临时变电所供电用的4根10KV高压电缆2023.1.1-2024.8.13未进行泄漏和耐压试验。
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元整(¥326,000.00),警告
326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08-21
5
陕煤安监三罚﹝2024﹞33030号-33032号
1.在辅助运输大巷现场进行断电试验测试时,甲烷传感器标校操作不规范。操作员在未确认流量调节阀状态的情况下直接打开气样瓶阀门,标准气体快速输出导致传感器数值上升较快,不能准确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2.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回风大巷延伸掘进工作面、30102备采工作面,回风侧均未安设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3.矿井薄煤层开采,主运大巷通回风大巷4#联络巷巷道高度不足1.8m(1.6);4.检查时,抽查回风大巷延伸掘进工作面锚杆扭矩,2根锚杆扭矩不足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小于150N.m;5.主运大巷延伸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二运皮带未安设综掘机急停闭锁装置;6.矿井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未安设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7.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辅运大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均未安设防护栏;8.5月29日,掘三KD17低压馈电开关、掘二KD19低压馈电开关,未按要求进行漏电保护跳闸试验;9.回风大巷延伸掘进工作面电缆与供排水管路同侧吊挂,皮带机头段距离不足0.3m;10.辅运大巷一联巷处,掘进机穿墙电缆的墙两边没有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11.主运大巷一号配电点处,未装设局部接地极;12.采区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机中部防跑偏装置转动不灵活,安设不规范,被运行的胶带摩擦,出现凹槽;1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未按补充完善结论普查到位。1.导水裂隙带探查未施工,2.工业广场地表水流水通道未施工,3.物探只对采空区进行物探,未对采掘接续5年规划区域进行探查。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元整(¥246,000.00),警告
246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4-06-11
6
陕煤安监三罚﹝2023﹞13023号至13025号、13027号
1.2023年10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矿井采用硅胶手套包裹总回风巷测风站处一氧化碳传感器,致使其不能真实监测安装点一氧化碳浓度;2.安全监控系统显示,2023年10月17日辅运大巷正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共停止运转5次,单次时间最长达54分2秒,均未能切断巷道内非本安电气设备电源;3.检查时在副井底发现,10月18日零点班带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乔勇涛携带非防爆手机;4.采区临时机电硐室设有4台移动变压器,长度超过6m,仅设1个出口;5.综掘一队掘进机司机高某未持有综掘机司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即上岗作业;6.矿井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副斜井倾角8°、斜长220米,未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7.现场随机抽查安检员、瓦检员、班长各一名自救器使用情况,安监员未能打开自救器,瓦检员、班长操作时间均超过2分钟。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壹仟元整(¥1,911,000.00),责令停产整顿,警告
1911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3-10-30
7
陕煤安监三罚﹝2023﹞25078号
1.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未根据规定实行“一人一档”,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情况。矿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地测副总“一人一档”没有培训记录;安全副总没有学员登记表;副总以上人员均没有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情况记录;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份工资表》载明:新入职上岗作业并领取工资的通防部乔永涛等3人、机运队陈金鑫等7人、综掘一队程合伟等8人、综掘二队王亮亮等7人未经安全生产教训和培训,计划参加9月份举办的新职工第四期培训班(实际尚未举办);3.辅助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外段)空顶作业,空顶距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0.5m;4.1#联络巷配电点1台馈电开关未按要求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查阅记录无10月2日至4日漏电试验记录;5.辅助运输大巷正反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在被串联的辅助运输大巷反掘工作面风机前的巷道中未装设甲烷传感器;6.辅运一联巷、7#联巷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下风侧未按规定安装CO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7.盘区运输巷安装的自动隔爆装置未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检查,压力表损坏;8.煤矿提供探放水虚假情况或资料,提供的9月17日辅助运输巷反掘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中,实施井下物探的数据采集人员方楠,查询定位无下井轨迹;9.盘区运输大巷和盘区回风巷布置在自燃的煤层内,七联巷以里约200米巷道未砌碹或锚喷,盘区回风巷1100米处前后100米范围内多处离层未处理;10.瓦斯检查工未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10月5日瓦斯检查工夜班未按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段对辅助运输巷反掘工作面及回风流检查瓦斯;11.30102工作面运顺回风联巷、5#联络巷使用锚网及风筒布打设临时控风设施;12.辅助运输巷反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装设的温度监测装置安装不规范;13.30102切眼巷道贯通后,未停止盘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进行测风,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14.辅助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里段、外段)应急广播系统距离掘进工作面大于50m,不能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听见应急指令。
合并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警告
4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3-10-16
8
陕煤安监三罚﹝2023﹞25069号至25072号
1.矿井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副斜井人行道宽度不足1m,井筒内未设置人员躲避硐室。巷道和路面没有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号;2.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检查时发现中央变电所回风侧风窗处于完全关闭状态;3.未定期测定和分析永久性密闭墙内的气体成分、空气温度和密闭墙内外空气压差;4.未按要求对中央变电所、临时配电硐室(联络巷)等地点进行测风;5.运输大巷1100米处、回风大巷300米处设置的主要隔爆水棚采用分散式布置;6.30102运顺掘进工作面未执行围岩观测制度;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地质报告(2018年8月编)未由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8.煤矿未对2023年水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发生水害事故停产撤人的启动标准、撤人范围和避灾路线;9.2023年6月8日瓦斯检查员齐如如、宋坤等下井时,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0.地面变电所380V低压向主扇房,监控中心两回路供电,检查时为一路电源;11.主要通风机,地面变电所两回路分接空压机,监控中心负荷,共用母线段;12.主扇房两回路电源共用一个双向刀闸,辅助电气供电为一回路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193,000.00)警告
193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