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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福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超注册资本:53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00MA2UAJPQ61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梅山中路44号三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自然资监﹝决﹞﹝2025﹞4号
经查,六安市福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金安区望城街道境内占用土地进行“龙山陵园”项目的建设。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及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金安区望城街道大岗头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建设用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墓穴及其附属设施,在已报批为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墓穴及其附属设施,由六安市福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望城街道办事处协商处置。 3、罚款:合计柒拾肆万玖仟伍佰玖拾伍元整(¥749595)。
749595.00元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4-28
2
六金林罚决字﹝2024﹞第006号
六安市福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占用金安区望城街道大岗头村龙山陵园墓区林地并改变林地用途,用于修建墓区道路。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2、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共计25110元。
25110.00元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01
3
金自然资监﹝决﹞﹝2024﹞第4号
经查,2019年,六安市福园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境内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龙山公墓殡葬墓区”项目的建设。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的821平方米(折合1.23亩)集体土地;没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369平方米墓区;限十五日内拆除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452平方米墓区。 2、罚款:该项目占地821平方米(折合1.23亩,其中耕地0.68亩、一般农用地0.55亩),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1元,一般农用地按照每平方米6元,合计柒仟壹佰玖拾壹元整(¥7191)。
7191.00元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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