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柯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4MA329LML2Q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文献西路488号21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2
2022-04-28
(2022)闽0304民初18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2-23
2020-11-05
(2020)闽0304民初4852号
合同纠纷
喻**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莆荔交执﹝2026﹞罚字第157号
2026年4月7日,我大队执法人员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工作人员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如下:2026年4月7日,我单位接12328投诉件﹝13503000000000008646600﹞,市民反映2026年4月5日11时33分,通过滴滴旗下花小猪网约车平台叫车闽BDA9726从莆田海洋宾馆到宏丰嘉园,司机许玉兵私下加价,乘客不同意后将乘客赶下车。经查询福建省道路运输网上服务系统,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9
2
闽莆荔交执﹝2026﹞罚字第136号
2026年3月26日,根据12328投诉件﹝13503000000000008617080﹞线索,我单位执法人员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滴滴出行打车软件派单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对闽BF92525车辆进行派单参与经营,驾驶员周摇摇驾驶闽BF92525车辆于2026年2月9日21时34分许,在荔城区承德街易太便利店﹝通亮路店﹞运载乘客前往城厢区凯达商娱会所。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3
闽莆城交执﹝2026﹞罚字第113号
我单位接福建交通运输12328服务监督电话工单﹝投诉编号:13503000000000008577611﹞:市民反映其于2026年1月28日21时24分许,在城厢延寿古桥通过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叫车,车牌号闽BD50054车辆接单,该车非法营运。经查,闽BD50054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2月2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同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工作人员核实上述情况,经核实,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工作人员承认其于2026年1月28日21时24分许向驾驶员吴添海及闽BD50054车辆派单,闽BD50054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5
4
闽莆荔交执﹝2026﹞罚字第74号
2026年2月6日15时53分许,我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在莆田汽车站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闽BDA6703正在路边待客,经查,驾驶员陈景航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于2026年2月6日14时47分运载乘客从金象花园停车场-入口﹝鼎盛丰私房菜对面﹞到莆田壶兰大酒店﹝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店﹞,费用22.20元由平台自动结算。陈景航现场提供了闽BDA6703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无法提供他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6
5
闽莆城交执﹝2026﹞罚字第100号
2026年2月5日11时40分许,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城港大道华伟驾校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章芹花驾驶闽BD81785车辆通过花小猪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并运载壹名乘客从华伟驾校往龙渡小区,运费通过花小猪出行约车平台自动计算并于到达目的地后通过花小猪出行约车平台进行收取,章芹花驾驶的闽BD81785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上述订单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向章芹花及其驾驶的闽BD81785车辆派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6
闽莆城交执﹝2026﹞罚字第96号
2026年2月4日10时10分许,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莆阳西路与学园南街交叉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林明芳驾驶闽BDV3989小型普通客车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单,运载壹名乘客从城厢区医院凤凰山分院欲往联创国际广场B区-1-A幢,运费到达目的地后由平台自动计取,闽BDV3989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上述订单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向林明芳及其驾驶闽BDV3989小型普通客车派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7
闽莆城交执﹝2026﹞罚字第97号
2026年2月4日10时10分许,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莆阳西路与学园南街交叉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林明芳驾驶闽BDV3989小型普通客车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单,运载壹名乘客从城厢区医院凤凰山分院欲往联创国际广场B区-1-A幢,运费到达目的地后由平台自动计取,林明芳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上述该订单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向林明芳及其驾驶的闽BDV3989小型普通客车派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8
闽莆荔交执〔2026〕罚字第45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9
闽莆城交执〔2026〕罚字第12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5
10
闽莆荔交执〔2026〕罚字第7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