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宏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302MACHY3737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滨河路街道新华西路天庆冠邸2号楼2-3、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5〕162号
2025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操作区发现超过保质期2卷“羊霖肉卷”和9袋苕皮。同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店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2025年8月28对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负责人赵宏学制作的《询问笔录》表明:该店未设立不合格食品专区。根据对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负责人赵宏学制作的《询问笔录》表明:存放于该店操作区的冷藏柜上层放有2卷“羊霖肉卷”是朋友带过来的,店内没有加工售卖,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带入的时间与使用的数量,固该口供无法表明2卷“羊霖肉卷”的来源,执法人员不予采纳。以上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存放于生产加工场所内,后厨操作人员能做到随用随取随加工的状态,且苕皮就在菜单里,具备有将过期食品经营加工给消费者的高风险性。根据《关于食品安全执法行为适用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函〔2012〕469号)“超过保质期和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进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应视为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是否有违法所得,食用对象是谁无关。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店菜单,未发现“羊霖肉卷”羊肉卷的相关的菜品,未发现“羊霖肉卷”的消费记录,无法查实当事人上述涉案的“羊霖肉卷”的进、销货总数,办案人员根据查询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的收银和供销货记录,无法确定使用的一袋苕皮使用时间,故其经营“羊霖肉卷”羊肉卷、苕皮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虽未发现销售记录,但是不影响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定性。办案人员对辖区内销售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金昌居家公司市场营销部进行询价证明,其中标识名称为“羊霖肉卷”(净含量:2.5kg/卷)145元/卷,制造商:金昌居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永昌羊业分公司。根据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负责人赵宏学提供的食品购销凭证表面为刘双梅调料店所购进,执法人员对刘双梅调料店所售苕皮进行询价,其中名称为苕皮,净含量140g价格为1.5元/袋,办案人员根据查询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的收银和供销货记录。综上计算出当事人违法所得为303.5元(145×2+1.5×9=303.5元)。
对金川区福来聚餐饮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4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1400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