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项云兴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MA2CJB400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北斗北路382号(工改商)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0
周**
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28号
2024年05月28日,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属于减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工商银行宁海支行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北斗北路382号(工改商)的足浴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12
2
宁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29号
2023年10月12日,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海支行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宁波富云香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北斗北路382号(工改商)的足浴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30000.00元
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