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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卓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一卓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61A5EY4C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办公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市监处罚〔2025〕143号
经查,?当事人2021年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有《华邦健康医学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协议约定由当事人负责华邦健康医学科技园、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9号(总裁办公楼)和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招待所)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后双方签订《〈华邦健康医学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重庆松山医院持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载明其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属于当事人物业管理范围。2025年11月15日,重庆松山医院向执法人员提交《关于重庆松山医院物业服务提供主体的说明》,明确2021年5月31日至今由当事人负责提供物业服务。 2022年10月15日,当事人与重庆松山医院签订《氧气瓶无偿转让补充》,约定重庆松山医院所有的20只4L氧气瓶及8只10L氧气瓶所有权转让给当事人,由当事人负责向重庆松山医院提供救护车随车使用的10L和4L氧气瓶及医院急诊科使用的4L氧气瓶。 又查,当事人自2022年起由员工李健钊、陈超在重庆松山医院B栋1楼氧气站及D栋1楼氧气站利用重庆松山医院向重庆高德气体有限公司购进的40L氧气瓶为10L氧气瓶及4L氧气瓶倒装氧气,并将充装后的10L氧气瓶及4L氧气瓶免费提供给重庆松山医院使用,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未取得氧气充装许可,当事人员工李健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陈超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能岗位证书》,项目代号均为R1,李健钊、陈超未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资质。2025年11月14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交整改报告,已对非法充装氧气行为进行整改,整改后重庆松山医院使用的氧气瓶已托管给重庆高德气体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有《医用氧气瓶托管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松山医院将所有的医用氧气瓶委托重庆高德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10L氧气瓶8只、4L氧气瓶20只。
200000.00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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