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亚泽锁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泽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2J8QYL0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鹿城轻工园区创荣路203号B幢第三层、第四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卫职罚﹝2024﹞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鹿卫职罚〔2024〕14号 案件名称:温州亚泽锁业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温州亚泽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金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6日,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镇*****区**路***号*幢第*层、第*层的温州亚泽锁业有限公司存在:1、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叶某某、杨某某、陈某某共计3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未提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经责令已限期整改;3、打磨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经责令已限期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项,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9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浙江政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9月25日
对温州亚泽锁业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9000元。
59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