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张永萃羽茶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永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3MA6XFTQY27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北环路紫韵和园楼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岐烟处﹝2023﹞第024号
2023年06月09日16时10分,岐山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岐山县凤鸣镇北环路紫韵和园楼下岐山县杨永萃羽茶庄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法实施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附属仓储场所内的纸箱中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卷烟延安(软)53条、好猫(金猴王)26条、兰州(硬精品)12条,共计3个品种,91条卷烟。当事人杨永在场,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卷烟有效且合法的购进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岐山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岐烟存通字[2023]第096号)送达当事人杨永。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6560.00元7%的罚款,计459.20元行政处罚。
459.20元
岐山县烟草专卖局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