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宝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迪力·阿布杜克热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3MA78FB0M9J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皮山县皮山县固玛镇欧吐拉喀什村4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5)83号
(一)接受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违法问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内蒙古吉振商贸有限公司_其他违法案件的协查函》(呼税二稽协〔2025〕16号)的要求,从2025年6月23日起对你公司2020年有关涉税事项进行检查。你公司涉及的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方:内蒙古吉振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121MA0QU6LC23),开具日期:2020年12月23日,发票代码:015002000111,发票号码:27500686-27500687,货物名称:*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钢筋,金额197900.99元,税额1979.01元,价税合计:199880元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经核实,在你公司会计资料2020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第6号)中发现内蒙古吉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振商贸)于2020年12月23日向你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15002000111,发票号码:27500686、27500687,货物名称:*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钢筋,金额197900.99元,税额1979.01元,价税合计:199880元。且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借方,记入“库存现金”贷方。 你公司未能提供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资金交易凭证,经调取银行流水,你公司与开票方无资金流情况。 经核实,你公司与吉振商贸无实际业务,无货物流,无运输资料。 2、据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阿迪力·阿布杜克热木另外提供2020年12月23日从内蒙古高枫商贸(以下简称高枫商贸)有限公司取得8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15002000111,发票号码25919162-25919169,项目名称*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钢筋,金额791603.96元,税额7916.04元,价税合计799520元。也是与开票方企业之间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取得,通过2020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第6号)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借方,记入“库存现金”贷方。 经过检查你公司提供的公司账户资金流水,未发现对公账户与高枫商贸资金往来。 综上所述,你公司取得吉振商贸以及高枫商贸开具的10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实际业务、无资金流、无货物流,属于接受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09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公司2020年取得上述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2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