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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继广注册资本:3.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32MA3N6U8333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馆驿镇南尚庄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廖**,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孙**
涡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09-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井**,王**
莘县人民法院
3
2025-06-23
民间借贷纠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毛**
梁山县人民法院
4
2025-06-18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贾**
梁山县人民法院
5
2025-06-18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马**
梁山县人民法院
6
2025-06-18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张**
梁山县人民法院
7
2025-02-27
(2025)吉0182民初8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8
2025-02-2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武城县人民法院
9
2025-02-07
(2025)冀0502民初2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09
(2024)皖16民终4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廖**
刘**,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孙**,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毫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廖**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涡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鲁0832民初47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毛**
裁判文书
梁山县人民法院
3
2024-07-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涡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29
2025-02-14
(2025)鲁1522民初1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王**、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22
2021-05-25
(2021)豫1324民初4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沙**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633.4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28202500757
2025年10月24日18时55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东明县S252马头镇处对杨辉驾驶的鲁H99L79(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蔡丁丁、张东波向杨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H99L79(黄色)车辆所有人是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此次运输货物为石头,从河南省兰考县孟寨村运往山东省东明县马头镇。2025年10月24日18时44分49秒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马头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一辆被毛巾遮住号牌的4轴车辆行驶至马头监测点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该车为4轴。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车货总质量为43.050吨,超重7.050吨,超限率:19.58%。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询问杨辉得知:2025年10月24日18时44分49秒该车在经过马头监测点时,杨辉使用毛巾遮挡住了鲁H99L79(黄色)牌号。经执法人员引导该车到东明县明通物流停车场过磅称重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48.600吨,超重17.600吨,超限率56.77%。杨辉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调查,该车鲁H99L79(黄色)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4、称重磅单等证据。(该车故意遮挡车辆号牌,不符合对其减轻处罚的情形)。
罚款捌仟伍佰元整
85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2
金路政罚﹝2025﹞4263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3日10时05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省道K148+400M处检查时发现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公路范围内从事污染公路的活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1
3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5﹞856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输石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9
4
金路政罚﹝2025﹞4250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8月1日,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654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5
J370832202500329
2025年3月28日15时30分,梁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运输管理科移送的关于鲁H20X89(黄色)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车辆鲁H20X89(黄色)所属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辆审验及技术登记记录为2024年11月,发现该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最后计算超期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经与现场当事人确认无误.经调查取证认定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案件线索移送书、《道路运输证》等复印件。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8
6
J370832202500330
2025年3月28日15时30分,梁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运输管理科移送的关于鲁H66W67(黄色)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车辆鲁H66W67(黄色)所属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辆审验及技术登记记录为2024年11月,发现该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最后计算超期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经与现场当事人确认无误.经调查取证认定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案件线索移送书、《道路运输证》等复印件。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8
7
J370829202401113
2024年11月25日14时0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新臣、姜海生在嘉祥县狼山屯大桥处对张丙泉驾驶的(黄牌)鲁H28N19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石头,为易脱落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张丙泉对检查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等证据证实。《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5
8
J371728202400621
2024年08月31日18时25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东明县马头镇权庄村对杨晓驾驶的鲁H319R7(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马彦华、任学领向驾驶员杨晓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H319R7(黄色)号车为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营运车辆,该车为四轴货运车辆,运输货物为土,从东明县东明集运输至河南省兰考县,运输过程中行驶马头镇权庄村村级道路,执法人员引导鲁H319R7(黄色)号车至东明县佳润停车场过磅称重,经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过磅称重,实际车货总重为47.500吨,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证件复印件。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1
9
冀0506交罚不罚决字(2024)21号
梁山瑞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H790Y7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案
首违免罚
-元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09
10
{2024}61号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平乡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