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腾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宇轩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3MABQB4EW27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街道东新村东80米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6〕67号
2026年1月29日,我局收到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移送函编号:龙凤市监案移【2026】003号)。线索显示,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对大庆市龙凤区广天电器修理部、大庆市龙凤区小田汽车修理厂使用的“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标称生产厂家为黑龙江腾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次分别为2025.10.23、2025.10.21)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两份报告(编号:JZ250111HG0483、JZ250111HG0484)均判定: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冰点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6年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黑龙江腾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关门停业状态。执法人员通过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并取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该法定代表人称因其母亲在外地就医,暂无法返回配合调查。2026年3月12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返回并配合调查。执法人员当日再次对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本次抽检涉及的“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库存。检查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场提供了生产批次为2025.10.23、2025.10.21的“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未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经现场查阅:该公司于2025.10.21生产“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100件(16瓶/件)、2025.10.23生产“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110件(16瓶/件),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双城市监询通〔2026〕50006号),告知其按期接受询问调查。 经调查核实黑龙江腾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25.10.23、2025.10.21的“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共计生产了210件(16瓶/件),通过查阅销售记录以上产品均已售出并无库存,经对法定代表人询问得知“高级镀膜玻璃清洗液”销售价格为12元/件,货值金额为264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项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违法所得为2640元。
一、处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伍仟贰佰捌拾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贰仟陆佰肆拾元 三、罚没款合计:柒仟玖佰贰拾元。
528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