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少杰 | 注册资本:2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00581193620F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8
(2025)甘0503民初1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莜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王*,荣县启康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4
(2024)甘0503民初4819号
不当得利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陈**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3
2021-04-28
(2021)甘0503民初12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天水太盛祥药业有限公司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4
2021-04-28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天水太盛祥药业有限公司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7
(2025)甘0503民初1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荣县启康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伙企业
裁判文书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1
(2025)甘0503民初1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
荣县启康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伙企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3
2016-03-12
申请公示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4
2016-03-12
申请公示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28
2022-09-28
(2022)甘0503民初2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3-30
2022-01-17
(2021)甘0503民初38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天水亿民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0-14
2021-06-29
(2021)甘0503民初12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天水太盛祥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8418.44元
民事案件
4
2021-04-19
2021-01-29
(2020)甘0105民初2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兰州春源医药有限公司与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17
2020-03-25
(2020)甘0503民初4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心海永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30
2020-03-19
(2020)甘0503民初4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艾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药监安调罚字﹝2024﹞4号
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阿托伐他汀钙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虚假开具购销票据、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编造《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甘肃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以过票形式向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出具随货同行单,收取管理费的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条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给予行政处罚。
1.罚款200万元(贰佰万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14689元(壹万肆仟陆佰捌拾玖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2014689元(贰佰零壹万肆仟陆佰捌拾玖元整)3.责令停业整顿
2000000.00元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2
天市税稽罚﹝2023﹞19号
其他违法
追缴因偷税少缴的增值税54064.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84.49元、印花税124.82元、企业所得税74698.67元,并处以上少缴税款132672.09元55%的罚款72969.65元。对未按规定保管有关资料的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
74969.65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