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中顺膨润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中义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24MA0MWHXD4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兴和县大同夭乡高庙子村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和)应急罚﹝2023﹞执0003号
2023年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兴和县中顺膨润土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7 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7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参照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款《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六)项违法行为:除非煤矿山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金属冶炼以为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违反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照以下裁量阶次进行罚款:1.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当给于行政处罚
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
10000.00元
兴和县应急管理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