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旭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00MA2E1DNF3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59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2
(2025)浙1123民初258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遂昌县中医院
梁*,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黄**
遂昌县人民法院
2
2025-12-12
(2025)浙1123民初2577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遂昌县中医院
张**,梁*,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莲市监处罚﹝2026﹞270号
当事人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款:“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应对当事人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认识错误态度较好,积极配合本局调查,且主动删除违法广告,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30元整。
当事人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款:“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应对当事人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认识错误态度较好,积极配合本局调查,且主动删除违法广告,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30元整。
30.00元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2
丽医保罚决字〔2025〕第000054号
经查实,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违规行为。
“将玻璃体切除术过程中包含的操作步骤按照视网膜激光光凝术收取费用”等2个项目属于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医疗费用31152.5元;“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把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 费用纳入结算”等2个项目属于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涉及医疗费用392514元;“开展鼻腔泪囊吻合术、鼻泪道再通术过程中,不涉及筛窦开放术相关操作收取鼻内筛窦开放手术并纳入医保结算”属于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规行为,涉及医疗费用350元。以上三类问题5个项目涉及医疗费用合计424016.5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305801.6元。经调查,该院的上述违规行为系医生对收费项目内涵认知不到位,并错把预防性用药当成治疗性用药造成。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拾壹万壹仟陆佰零叁元贰角(¥611,603.20);2、责令退回违规行为造成的基金损失305801.6元。
611603.20元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6-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