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旺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明亮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82MA0LEUY86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街道昌瑞绿洲北三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阳市监处罚〔2026〕113号
经查,当事人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DA358000623,有效期至:2031年01月18日,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以上核准范围经营类别包括: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保健用品、计生用品、除虫杀剂、消杀剂、化妆品、洗涤用品、日用品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正常营业,店内配备唯一在岗执业药师侯丽萍,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于2026年02月28日已到期。截至第一次检查当日(2026年5月9日),当事人未为该药师办理执业药师注册延续手续,该药师注册证处于过期失效状态。在侯丽萍执业药师注册证过期期间(2026年02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当事人仍安排该药师在岗履职,负责店内处方审核等药学技术工作。经核查当事人药品销售系统“掌店易”,期间当事人正常开展处方药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能提供对应处方笺。针对当事人上述行为,我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编号:汾阳市监责改〔2026〕131号),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2026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当事人已成功提交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相关手续;当事人于2026年5月9日至第二次检查日,仍有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于2026年6月4日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5100元)整。
5100.00元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