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岳阳县东陵楚济堂甘田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娜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621MA4L5KK45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岳阳县公田镇横铺村4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184号
2023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药品存放柜上随机抽取了一种名为“正药?阿莫西林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3140,产品批号:20221011,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1日,有效期至2024年09月,共23盒,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药品采购、验收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就当事人的行为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在2023年5月25日前改正。2023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对当事人要求改正的内容进行核查,在当事人药品存放柜上随机抽取了一种名为“叶开泰?足光粉”,国药准字:Z20025434,产品批号:220837,生产日期:2022.08.19有效期至2024.07,共2盒,当事人现场仍不能提供药品采购、验收记录,且计算机中无药品的进销记录,无手工台账记录,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规定之一,未建立药品流通相关记录或者未按规定索取、留存相关资料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建议: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3000.00元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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