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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兴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志刚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1MAD624KD1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康恩贝大道9号(浙江佳信休闲用品有限公司2号厂房1楼)(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12号
2025年12月10日,兰溪市消防救援局对由浙江兴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的兰创.锦绣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属于较重违法情形,裁量阶次为常规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兴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直接缴款,或将罚款交至兰溪市信用联社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浙江兴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800.00元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10
2
金东应急罚决﹝2024﹞第000122号
浙江兴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广顺街1558号吉成创业园存在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缺失,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九十一条第一档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550000.00元
金华金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4-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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