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穴市新矶农家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金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4DYHDC9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穴市新矶社区李七垸5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6〕287号
经调查,2026年3月2日,当事人以40元/件的价格从武穴市刊江大道格林豪泰酒店后面一家诚德商贸行购进“航空杯”2件(每件20筒),尔后加价以3元/筒的价格对外销售,至 2026年5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时,上述商品已售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上述“航空杯”货值金额为80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当事人认为有其他合法必要支出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当事人销售“航空杯”违法所得为40元;2026年5月28日当事人在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召回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航空杯。...[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元和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