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潮佰艺皮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艳坤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R7J3F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团结五队十四巷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花市监信监批吊处字(2025)08726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当事人:广州市潮佰艺皮具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广州市潮佰艺皮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R7J3F。住所(住址):广州市花都区团结五队十四巷2号。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贯彻<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市监联〔2020〕64号)的要求,我局发现当事人未报送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至2025年5月23日,当事人未依法办理歇业且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六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证据一:年度报告查询证明。证据二:经营场所核查材料。证据三:纳税申报情况核查表。以上证据一至二由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据三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提供。。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所指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因当事人无法通过登记住所取得联系,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本局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以公告形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地址和电话如下:花都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电话:020-86884147。。行政诉讼部门地址和电话如下: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50。。
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5-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