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涛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5MA3RRJLK3L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西古村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平度市人民法院
2
2024-01-11
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3
2024-01-11
(2024)鲁0305民初12号
运输合同纠纷
山东天烁沥青有限公司
刘**,王**,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如皋交路执〔2025〕227号
2025年12月22日10时41分左右,当事人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刘连发驾驶车辆鲁CQ9918(黄)重型半挂牵引车/鲁C891C挂(黄)重型罐式半挂车运输燃料油,在如皋市长江镇南通市远邦石油有限公司停车场,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0
2
370305202500063
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违反了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应予处罚。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19
3
370305202400219
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处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4-02-19
4
371625202400066
2024年1月16日10时30分,博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超、高天在博兴县京博石化工业园区处对马明高驾驶的车号为鲁CS1737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鲁C6Y87挂华昌牌重型罐式半挂车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驾驶员马明高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本人《从业资格证》和磅单,检查发现该车装载了33.04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磅单显示),该车主、挂车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均为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现场进行了录像并拍照。经查,该车所属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大型物件运输,该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运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要求组织听证。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壹份、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壹份、复印件资料拾壹份、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贰份为证。(以下为空)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博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5
371728202300695
2023年10月12日 21时33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接举报在东明县黄河路对袁飞力驾驶的鲁CR7127(黄色)、鲁C10X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明明(15160917144)、张雪伟(15160917116)向袁飞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次运输的是70#沥青,沥青状态为:液体,用途为:防水材料及筑路使用,从山东省东明石化装车运至湖北省广水市。经调查认定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录像(另存)、证件信息打印件。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14
6
371625202300315
2023年7月5日18时25分,博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顾英杰、吴建平巡逻检查至228省道美厨产业园附近时对张富强驾驶的鲁CR6199(黄色)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鲁C06R9挂(黄色)正康宏泰牌重型罐式半挂车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现场司机提供的货单显示该车辆此次运输的货物为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净重34.62吨,从京博运到聊城,驾驶员提供的车主、挂车《道路运输证》记载其经营范围均为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现场已拍照取证。经查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大型物件运输,该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运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要求组织听证。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壹份、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壹份、复印件资料十九份、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贰份为证。(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博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06
7
370305202300950
淄博飞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处罚。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