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晋东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MA9F318P1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鑫苑都汇广场1号楼A座20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9
2021-12-30
(2021)豫0103执9856号
人格权
鲍**、河南东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大观音寺街道罚字﹝2023﹞120244号
经查,2023年9月11日9时0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南侧,由河南东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大兴区首创团河西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DX00-0305-0008地块(1地块)、DX00- 0305-0019地块(5地块)室外景观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半裸露地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行为。占地面积叁拾贰平方米。已拍照取证。该公司现场负责人李**参与了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本行政机关纠正,该公司已改正上述行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河南东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环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案件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9月22日决定对河南东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30000)元整。
30000.00元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