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觅龄空间生活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齐陆玉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CULJPA3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融景铭邸2-4号楼滨江道36号-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456号
经核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皮肤治疗室①、②、③内的手推车上分别发现了“橙科肤宁 皮肤屏障修护隔离乳”1支(标有A32101 EXP:20250114)、“欣德美氨基酸净润洁面乳”1瓶(瓶底印有“C23011101”“20260109”)、“橙科肤宁 皮肤屏障修护微精华乳1瓶(瓶底标有“A71Z01”“EXP:20241215”)、“橙科肤宁 屏障调理精华原液1瓶(瓶底印有“D11Z01”“EXP:2025/01/13”)、“橙科肤宁 皮肤屏障修护微精华水1瓶(瓶底标有“A61Z01”“EXP:20241214”),上述五种已经过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化妆品,均处于已开封状态。截止2026年4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在上述5种化妆品超过有效期限后使用过。上述5种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均是当事人在给顾客做脸部护理项目时使用,不单独收费,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对应的进货记录、供货商资质等票据,故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当事人处二楼走廊内的储物柜上发现未拆封的“星星妍语”牌紧致精华液(生产批号:XXYY-251018-2,生产厂家:广州市佳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限用日期:2028/10/17)。经协查,该产品经过普通化妆品备案(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4028317),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该产品执行标准,显示使用期限为三年,即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但其外包装上未标注其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当事人无法提供对应的进货记录、供货商资质等票据,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因该化妆品未开封使用,故无违法所得。经淘宝和拼多多平台查询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单价明显低于10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1、警告;2、没收涉案过期化妆品(五个均已开封的过期化妆品,分别为名称:橙科肤宁 皮肤屏障修护隔离乳,标有“A32101 EXP:20250114”;名称:欣德美氨基酸净润洁面乳,瓶底印有“C23011101”“20260109”字样;名称:橙科肤宁 皮肤屏障修护微精华乳,瓶底标有“A71Z01”“EXP:20241215”;名称:橙科肤宁 屏障调理精华原液,瓶底印有“D11Z01”“EXP:2025/01/13”;名称:橙科肤宁 皮肤屏障修护微精华水,瓶底标有“A61Z01”“EXP:20241214”);3、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星星研语”牌紧致精华液,生产批号:XXYY-251018-2,生产厂家:广州市佳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罚款共计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0
2
津市监和处罚〔2024〕329号
发布违法广告
处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