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亚雅饰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代培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8G7AXA3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华盛路228号1楼101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5﹞199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26日,被处罚人义乌市亚雅饰品有限公司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龙潭路制售侵权发夹。<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当事人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扣押的侵权产品;3.没收违法所得1474.07元;4.罚款105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当事人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扣押的侵权产品;3.没收违法所得1474.07元;4.罚款10500元。
105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