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菊仙 | 注册资本:1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31479726X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3号银座广场一层西区X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2-21
(2019)赣06民初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余**,余**,吴**,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05
2022-02-22
(2022)赣06执异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润财建设有限公司、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2-21
2021-09-28
(2021)赣06执恢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华丰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2-21
2021-03-12
(2021)赣06执恢9号
其他案由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华丰集团有限公司等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41230488.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12-24
2020-12-15
(2020)赣06执7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4
2020-09-14
(2020)赣06执71号
民事案件执行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6
2020-01-15
2019-11-18
(2019)赣06民初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鹰潭市华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230488.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1-15
2019-01-03
(2019)赣06民初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2-25
2019-01-09
(2019)赣06执保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俊熙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2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月市监公处罚〔2024〕65号
鹰潭市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02户企业已处于事实上的自行停业状态,并且其停业持续时间已达六个月以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长期停业未经营,导致企业数据失真,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真实反映市场主体登记和存续状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鹰潭市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