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太古汇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腾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2MADY4LJNX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爱心路19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长市监吴处罚〔2026〕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20日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从事餐饮服务,截止案发时,共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3天,从事餐饮服务营业额共计2335.57元,违法所得2335.57元。案发后,当事人于2025年7月23日立即停止经营,之后积极进行了整改,已于2025年10月2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查,2025年7月23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冰柜发现的17瓶无中文标签的“Heineken”啤酒(其中10瓶有效期至2025.12.20,其中7瓶有效期至2025.8.30)是其于 2025年6月30日从福州欧瑞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共计购进30件,每件24瓶,进货价格为120元每件,销售价格为14元每瓶,当事人称上述“Heineken”啤酒在送货过来时外箱都有贴中文标签,拆零卖的都有要求员工要贴供货商给的中文标签之后再上架,被检查到的那17瓶“Heineken”啤酒是由于员工疏忽,漏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10规定的“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当事人在将整箱进口“Heineken”啤酒拆零后,将无中文标签的瓶装“Heineken”啤酒上架销售违反了上述规定。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啤酒的供货商资质、购货凭证以及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无法提供本店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许可或备案,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长吴航市监责改〔2025〕072301号)。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食品货值238元,无违法所得。
-
-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