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艳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924MA7DJ0MX5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越析鑫园二期8栋2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宾处罚﹝2025﹞32号
2025年1月10,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我局于2025年2月8日收到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SC202500660的龙眼《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显示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计量单位:ɡ/Kɡ,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204,检验依据:GB5009.34-2022(第一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2月8日将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SC202500660的龙眼《检验报告》直接送达给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并告知其负责人有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未提出复检申请。经调查, 2025年1月10日被抽样检测的这批龙眼是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9日从宾川县唐智生家购进的,总共购进了1件、9公斤,购货金额是170元,购进之后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以标价23.6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进购龙眼时当事人已查验并索要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及进货发票,并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5年1月10日当天,抽样用了4.41㎏(以23.6元/㎏的价格采购的)。剩余4.59㎏,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以23.6元/㎏的价格销售2.7㎏。还有1.89 ㎏未销售。另查明云南齐缘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因销售不合格豆芽和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要求索取进货凭证的行为而被处罚过。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给予当事人10000元的罚款。
10000.00元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