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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恒辉顺木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全顺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5MACCJ7H6X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华中家具产业园红东垸路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6〕3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14日经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华中家具产业园红东垸路18号从事地板生产与销售。 2025年5月,南昌欧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21元/㎡的单价从当事人处定制了17件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格为1233㎜*218㎜*12㎜,执行标准为GB/T 18102-2020,金额为1152元。 2025年8月16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对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9月12日,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出具编号为赣质检Z25J41066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表面耐磨项目不符合GB/T 18102-202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标准,被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5年9月26日,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向当事人送达上述不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且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2025年12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核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批次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据当事人陈述,上述批次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是南昌欧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定制,没有库存产品。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货值金额为115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1152元。
1152.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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