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二道区立鑫优购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立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5MA17CTGL3G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星村英俊名城54、55号楼B区109、54、55号楼B区110室门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不罚〔2025〕111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农夫山泉东方树叶绿茶于2024年10月6日从二道区旺兴达副食批发部购进,共购进15瓶,进货价为3.67元/瓶,售价为5.00元/瓶;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农夫山泉东方树叶绿茶共计销售14瓶,剩余1瓶超出保质期已当场销毁,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农夫山泉东方树叶绿茶1瓶,货值金额合计10.00元,违法所得1.33元。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来源。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经查,2025年6月28日,二道区立鑫优购生鲜超市在冷柜内摆放并销售农夫山泉东方树叶绿茶,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保质期9个月,销售时确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参照《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序号5,违法行为类型“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所要求的免罚条件,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