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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永远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5200720352B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靖西市湖润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7
(2024)桂10民终2994号
合同纠纷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李**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04
(2024)桂1081民初360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3
2024-10-30
(2024)桂1081民初3592号
合同纠纷
新龙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4
2024-10-25
(2023)桂1081民初271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宝树建设有限公司,刘**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5
2024-04-18
(2023)桂1081民初3840号
合同纠纷
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李**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6
2024-03-06
(2023)桂10民终348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1-11
(2023)桂1081民初3840号
合同纠纷
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8
2024-01-10
(2023)桂10民终3209号
合同纠纷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10-27
(2023)桂1081民初2977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钦州桂威源工贸有限公司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10
2023-10-17
(2023)桂1081民初271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宝树建设有限公司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29
(2023)桂1081民初3840号
合同纠纷
李德庆、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靖西市人民法院
2
2024-03-06
(2023)桂1081民初35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黄*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靖西市人民法院
3
2024-02-29
(2023)桂1081民初3840号
合同纠纷
李德庆、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靖西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3
2025-04-24
(2024)桂10民终14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黄某;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市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2-22
2023-11-21
(2023)桂10民终18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市林源矿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4876556.11元
民事案件
3
2022-10-22
2022-07-28
(2022)桂1081民初102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黄*、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1013.86元
民事案件
4
2022-10-15
2022-09-05
(2022)桂1081民初230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18
2021-08-16
(2021)桂1081民初14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利得恒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9082.29元
民事案件
6
2019-12-20
2019-07-29
(2019)桂1081民初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西市华荣锰业有限公司诉靖西县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862.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20
2019-11-20
(2019)桂1081民初1056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靖西市华荣锰业有限公司与靖西县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6809.65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19
2019-12-09
(2019)桂10民终18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西市华荣锰业有限公司、靖西县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5-06
2017-02-14
(2016)云2622民初1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西县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江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8417.28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9-17
2017-02-14
(2016)云2622民初1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西县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江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8417.2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应急罚﹝2025﹞矿山7号
2025年3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靖西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到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湖润锰矿区朴隆一矿段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隐患:1.目前斜坡道掘进工作面顶板较为破碎,空顶距离 20m,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2.浙江中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朴隆采区项目部:梁军(安全副经理)、赖辉(生产副经理)、赖春华(生产副经理)无学历学位证。第1-2项问题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靖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5-06-04
2
﹝靖﹞应急罚﹝2025﹞矿山5号
2025年1月20日,靖西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湖润锰矿区朴隆二矿段南采区进行岁末年初安全检查时发现+340总回风平硐左侧30米正在进行一斜坡道掘进施工,经对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并未见该斜坡道的安全设施设计。你公司湖润锰矿区朴隆二矿段南采区未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靖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5-06-04
3
﹝靖﹞应急罚﹝2025﹞矿山3号
2024年12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暗访组到靖西市锰矿有限公司湖润锰矿区巡屯矿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山存在7条重大隐患。2025年1月13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函》(桂非煤安全监察壹督【2025】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局移送书》(桂非煤安全监察壹移[2025]4号)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靖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5-02-13
4
﹝靖﹞应急罚﹝2025﹞矿山2号
2024年12月1日,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湖润锰矿区朴隆一矿段井下+325m中段南巷掘进工作面发生1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靖西市人民政府于当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于2024年12月23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于2025年1月8日获靖西市市人民政府批复,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权限,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责令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500000.00元
靖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5-01-21
5
﹝靖﹞应急罚﹝2024﹞矿山5号
2024年10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百色市应急管理局、靖西市应急管理局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巡屯矿存在问题隐患31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条,第1-5项问题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第11、13、17项问题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第9、15、16、19项问题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第14、20项问题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责令你公司巡屯矿暂时停产,立即排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处九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90000.00元
靖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4-12-23
6
百环罚﹝2023﹞25号
2023年9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华荣尾渣库周边建设的排水沟与排洪沟连通,渣库内淋溶污水和渗滤液未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通过排水沟、排洪沟排向外环境。<br/>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该违法行为符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立案规定,建议立案。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20000.00元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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