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石塘镇将弟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永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7MA5N6M5R2N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南宁市横县石塘镇逢村村委上逢村(郑永钧出租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4〕82号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初从横州市石塘镇石塘街的卷烟商店共购进了5条卷烟,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位于横县石塘镇逢村村委上逢村(郑永钧出租屋)的横县石塘镇将弟副食店销售,具体经营情况为:1.购进红塔山(硬经典100)3条,进货价100元/条,销售价110元/条,销售1.2条,获利12元; 2.购进真龙(鸿韵)2条,进货价180元/条,销售价200元,销售1条,获利20元。 至2023年12月8日案发止,已销售卷烟2.2条,卷烟销售额332元,获利32元;库存卷烟2.8条,卷烟价值398元,已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当事人违法经营总额为730元,违法所得为32元?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9日领回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的2.8条烟草制品。
一?没收违法所得三十二元(¥32.00);二?处以违法经营总额730元28%的罚款计二百零四元四角(¥204.40)?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二百三十六元四角(¥236.40)?上缴国库?
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