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邬玲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1MAAJR10U8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西大街佳惠大厦B栋1-16-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红综执01字第153号
2025年9月18日,我局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移交《红花岗区水务局关于对遵义湘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分包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函》(红区水函〔2025〕72号),载明:遵义湘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转包行为,我局于2025年9月28日立案并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我局发现遵义湘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转包的承包方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5年11月25日立案,由靳昱东主办,钟宇协办。
经查,建设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对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2025年1月6日,遵义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陆佰零柒万零玖拾元陆角贰分(¥6070092.62元)的报价取得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中标通知书》,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于2025年1月9日与建设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签订《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合同协议书》。该工程项目签约合同价:陆佰零柒万零玖拾元陆角贰分(¥6070092.62元),施工计划自2025年1月开始施工,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施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施工日期为准(工期240天),工程建设任务为村镇供水。
2025年1月26日,遵义湘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遵义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ZYSJ-HLZGS-20250126),承包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的路面切缝、管道铺设、路面基层、围挡、管道砼包封、砖砌体6个工程的专业劳务作业,承包内容不含建筑主要材料,合同总价暂定为含税价:人民币1591588.6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伍佰捌拾捌元陆角贰分),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劳务单价表及甲方审定结果为准。合同单价包含工人工资、设备、装卸、运输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税金等。合同外变更或新增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25年2月21日,遵义湘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将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的6个工程专业劳务作业转包给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总价暂定为含税价:人民币1591588.6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伍佰捌拾捌元陆角贰分),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劳务单价表及甲方审定结果为准。合同单价包含工人工资、设备、装卸、运输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税金等。合同外变更或新增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使用有效期: 2030年3月26日,资质类别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无水利水电施工承包资质,不能承接红花岗区海龙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据此,该案案由由立案时的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无资质承揽工程案更改为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案。
2025年11月3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委托贵州乾元嘉弘会计师事务所对红花
对贵州恒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已实施部分合同工程价款1457000.53元2.1%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伍佰玖拾柒元零壹分(¥30597.01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柒仟玖佰贰拾柒元捌角捌分(¥17927.88元),共计处罚没款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贰拾肆元捌角玖分(¥48524.89元)
1536122.43元
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