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晋宁区希芸养生保健馆(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凌希玥注册资本:15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5MADJA1L255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庄蹻路254号二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罚〔2025〕214号
2025年9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晋宁区希芸养生保健馆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体验室内查见30余名老年人正在从事体验活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宣讲所使用的电脑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电脑上查见两个MP4视频文件及相关宣传信息如下: 1.“e35bda1353b81b859f3e9d96de61180b”MP4视频,内载有:“给大家推荐一款风靡全球的健康制水仪,它就是我们太赫兹健康水仪,它使用自主开发的先进的太赫兹能量发生器;进入人体内后可以加速血液循环……促进细胞的修复与更新,加速毒素与废物的代谢,活化机体的免疫机能,维护内分泌系统的平衡,同时还有美容、保湿、养颜等功效;长期饮用太赫兹水,对于长时间饮食过于油腻或者是高盐高糖,导致的血管弹性降低、血脂升高、血液粘稠等症状具有很好的调节作用;太赫兹水可以直接外喷皮肤,可以滋润皮肤,快速补水,改善干纹细纹,提升面部轮廓,增加紧实度,改善皮肤的弹性,用来清洁伤口、皮炎等部位,可以加速愈合,淡化表面痘印、疤痕,修复敏感肌”等宣传信息。 2.“c7161bf8f073c2206918260069813117”MP4视频,内载有:“具有多种效果,包括增强人体免疫力、平衡身体酸碱度、清除自由基、促进新陈代谢、改善肠内环境”等宣传信息。 同时,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仓库内查见“MK&EK太赫兹活水仪”3台,其外包装标识有:“产品名称:太赫兹活水仪,产品型号:MK-HS-01,包装尺寸:26.5×25.8×28.2cm,净重:1KG,毛重:1.6KG,生产厂家:广州安博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永锋路19号(3号厂房)4楼403房”等内容。 经查,2025年8月始,当事人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庄蹻路254号二层的经营场所内通过播放上述视频、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到场的老年人宣传店内经营的“MK&EK太赫兹活水仪”商品,宣传过程中,当事人宣称:MK&EK太赫兹活水仪具有“加速血液循环,促进细胞的修复与更新,加速毒素与废物的代谢,活化机体的免疫功能,维护内分泌系统的平衡,美容、保湿、养颜,调节血管弹性降低、血脂升高、血液粘稠等症状,改善干纹细纹,提升面部轮廓,增加紧实度,改善皮肤弹性,加速伤口愈合,淡化表面痘印、疤痕,修复敏感肌”等作用。经核实,上述“MK&EK太赫兹活水仪”系普通生活电器类产品,不具有当事人所宣称的上述功效作用,当事人亦不能提供上述所宣称功效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系虚假宣传。 另查明,2025年8月28日,当事人从云南沃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上述“MK&EK太赫兹活水仪”5台,进价450元/台,售价990元/台,货值金额合计4950元。截至本局查获时,当事人已将上述“MK&EK太赫兹活水仪”5台全部对外销售完,现场查见的3台“MK&EK太赫兹活水仪”系消费者的产品,当事人获利2700元。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及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参考《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 二、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100000.00元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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