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安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爱国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3085153152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铁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10
(2023)内0403民初4068号
劳动争议
赤峰市元宝山区安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张**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7-14
2017-03-02
(2017)内04民特3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赤峰市元宝山区安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与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环罚﹝2025﹞33号
该公司2022年12月30日检测的蒙D94797、2023年1月6日检测的蒙DUP680、2023年1月9日检测的蒙DBW258、2023年1月16日检测的辽NHB097、2023年1月30日检测蒙D3571R、2023年2月4日检测的蒙D1T267、2023年2月13日检测的蒙D46006、2023年2月22日检测的蒙D91028、2023年5月9日检测的冀H7316S、2023年5月19日检测的冀BY61H0等10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未合格或未上线检验,就出具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通过检测。同时,你公司2024年4月8日和6月18日检测的车辆(冀HJU255、辽MW5511)在检测过程中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对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具虚假合格检测报告。
1、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柒拾元整(870.00)
350000.00元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