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钟祥市国威农资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晓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81MA4C6CQX6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钟祥市东桥镇黄集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3〕56号
经查,2023年3月7日,当事人从送货下乡的老板手中购进凯利丰复合肥4吨和迪米佳掺混肥7吨;复合肥购进价为730元/吨,掺混肥购进价为1350元/吨,每吨返利100元给我。截止2023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上述两种化肥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12370元。也没有建立生产和销售台帐。 2023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钟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2023-化-219)和(2023-化-221)。当事人收到此检验报告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当事人销售合格化肥,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370元的行政处罚。
1237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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