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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忠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00230731677Q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解放路一幢2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7
(2024)新42民终173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
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04
(2024)新4201民初285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韩**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
塔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12
2018-08-14
(2018)新4201执6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与塔城地区妇幼保健院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0-30
2016-03-02
(2016)新民4201民初2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与塔城市也门勒乡卫生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12-25
2014-12-25
(2015)新民二初字第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美康医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市监处罚〔2025〕112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05月21日从新疆会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批号:25年04月06月)150双(副),单价为0.80元,规格(型号):麻面有粉 大号(L),50双/中包,独立包装,金额共计120.00元,生产企业:江西永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赣洪械备20202555号,销售单价为0.95元。2025年5月23日当事人收货并验收入库,使用的国药控股分销管理平台系统中形成采购入库记录。2025年5月26日,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器械抽样,抽样上述医用橡胶检查手套120双。2025年8月15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出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2025QZ0201-JD),其中检验项目尺寸宽度不符合规定,其检验检测结论为:被抽样品按GB 10213-2006《一次性被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赣洪械备20202555号《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检验所检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2025年9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于决定接受生产企业江西永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复检申请。2025年12月1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出具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出具的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批号:25年04月06日)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QFY20250011),该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尺寸宽度的技术要求:(100±5)mm~(110±5)mm即(95~115)mm,其检验结果为:(91~93)mm,单项结论为:不符合;该报告检验检测结论为:被抽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GB 10213-2006《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的要求,当事人对复检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医用橡胶检查手套购进价格为120.00元,货值金额为142.50元,因当事人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结果无异议。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询问当事人、提取相关证据、证件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收缴不符合规定的医用橡胶检查手套30双(批号:25年04月06月)。
-元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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